|
|
|
【杭州市】2020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各区县截止时间-凯发推荐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申请认定时,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4年8月25日-2019年8月24日,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凯发推荐的简介 二、创新能力评价材料 包括但不仅限于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研究开发活动材料、获奖佐证材料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等。 三、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如:申报时上一年度社会保险参保材料,如参保人数与实际职工人数有差异的,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编制科技人员名单(序号、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及科研工作岗位),有兼职、临时聘用人员的,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工资清单等。 四、上年度企业年度和2020年6月所得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五、上年度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 备注:审计报告需披露企业销售收入、研发投入等信息。 六、其他材料 (一)企业发展计划书(非必须提交项,企业视情选择是否提供) 建议包含如下内容:1.凯发推荐的概况;2.产品和服务;3.项目技术方案与创新性;4.市场和竞争力分析;5.营销战略与实施计划;6.团队介绍;7.财务现状和计划。 备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各单位可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补充。 (二)其他相关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承诺书
三、各区县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将附件电子版填写完整后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企业全称;《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a4双面打印成册,于9月23日前报送至上城区科技局。 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待系统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公章、需街道、园区在申请表空白处盖章,审计报告、纳税申报表需红章),报拱墅区科技局备案,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纸质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3日。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网上审核通过后,企业于9月25日前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江干区科技局,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经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请于截止日前按照通知要求完成纸质材料(胶装,一式一份,加盖公章)及网上提交,其中五大平台企业报送至各平台管委会,由各管委会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各平台受理截止时间请咨询相关联系人(具体为仓前街道、五常街道及余杭街道人工智能小镇企业提交至未来科技城管委会,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街道企业提交至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星桥街道、南苑街道、乔司街道企业提交至临平新城管委会,仁和街道、钱开区企业提交至钱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良渚街道、良渚新城企业提交至良渚新城管委会),其余镇街企业直接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材料可邮寄)。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请各企业尽量提前提交材料)。网上系统申报材料经区科技局初审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胶装后报送区科技局(可ems邮寄)。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经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留存。 网上及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9月23日。同时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经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报送一份至区科技局项目受理办,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3日。经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区科技局留存。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经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于9月25日前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18日。经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于9月25日前报各所在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李先生 13777571450 昌女士 18058157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