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办“春风行动”系列招聘。通过余杭人力资源服务网、“余杭云聘”微平台、企业线上服务群等开展线上招聘会活动。企业在线发布岗位信息、岗位需求自动匹配、一键直达面试解决招聘难题。2月19日至2月26日,举办东西部劳务协作线上招聘周,2月25日至3月25日,组织开展全区“春风行动”云聘会,进一步打通劳动力供求渠道。根据实际需要和疫情防控要求,适时在临平、余杭、塘栖、瓶窑、良渚、仁和就业服务中心开展线下招聘会。组织全区20个镇(街道)开展岗位“宅急送”活动,整理辖区内企业岗位需求信息,送岗位到村(社区)和就业困难等重点人群,实现送岗位到家。每个镇街、平台举办各类型、各层次专场招聘会不少于1场。
二、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扩岗。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就业作用,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继续实施返还失业保险费政策。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鼓励企业加大新员工招聘力度。疫情响应期间,对我区企业直接招用杭州市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我区就业,并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对来自东西部扶贫对口帮扶(支援)地区的人员,首次被我区企业招用,并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员工一次性生活补贴;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落实就业援助精准对接。落实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由其失业前最后参保地经办机构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因人施策,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的兜底安置作用。全年开发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不少于600人。
四、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为企业节后的生产用工提供服务保障。鼓励和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服务,疫情响应期间,对民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区用人单位推荐或派遣区外人员首次来我区就业,并在我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500元/人的标准给予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单家机构最高补贴30万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五、开展复工返岗专项行动。提早摸清春节前后企业开工复工和农民工返乡返岗情况,及时开展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准确把握企业减员、农民工回流等情况,做好应对预案,提前谋划节后有序务工。鼓励企业“点对点”包车接送方式组织市外员工集中返回我区上岗,单次人数15人(含)以上的,按800元/人的标准补贴企业。企业包车发车时间暂定2021年4月30日止。
六、组织开展技能提升培训。鼓励企业结合需要灵活安排职工在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以工代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开展线上培训的,给予最高800元/人的培训补贴。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根据企业和留杭过年职工的技能培训需求,制定“企业 社会化”和“线上 线下”的技能培训模式。
七、做实就业指导精细服务。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使企业和群众全面了解相关政策信息,得到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劳务对接等服务。做好就业指导推荐服务,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131”服务,至少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充分发挥余缺调剂机制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力余缺调剂活动,促进企业间用工平衡。对列入服务清单的重点缺工企业,开展实时跟踪服务,其中缺口100人以上的企业,落实服务专员,“一企一策”帮助解决用工问题。
各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周密部署安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深入开展稳就业促发展工作,抓好稳就业保就业政策落地,促进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通知中的企业用工补贴不重复享受,与省市区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有类同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财 政 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