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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凯发推荐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1〕27号)要求,围绕生活类信息消费、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行业类信息消费、新型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支撑平台等方向,省经信厅拟在我省范围内组织推荐一批具有明显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 各市经信部门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表》与申报主体填写《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于3月24日前将推荐表一份、申报书一式两份邮寄至省经信厅云计算处,电子版材料同步发至邮箱后,申报主体还需同步在工信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并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说明,如实、详细地填写每一部分内容。 二、除另有说明外,申报表中栏目不得空缺。申报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处,请在附件中进行补充,附1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相关证明补充材料,附2为申报示范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主体所申报的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对提供参评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署申报主体责任声明。 四、申报材料要求盖章处,须加盖公章,复印无效,申报材料需加盖骑缝章,并将证明材料作为附1并交由推荐单位邮寄。 五、除表格一、二以外,其他填报格式要求:1.a4幅面编辑。2.正文字体3号仿宋,单倍行距;一级标题3号黑体;二级标题3号楷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