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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关于开展2020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的通知-凯发推荐

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实施办法(试行)》(余科〔2020〕42号),现就2020年度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在余杭区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余杭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专利为企业自主申请并在2018年1月1日后(含)授权的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申请企业,不含实用新型、外观专利),专利权有效;

(二)专利与其所形成的产品或服务存在强关联;

(三)专利已实现产业化,自该专利申请之日起,形成的产品或服务2020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含)以上。



二、补助标准



单个企业可申报多个项目,按所有符合条件项目2020年度销售收入的0.1%予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不超过20万元。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总额以财政预算为限,应补助总额超出预算的,所有企业按同比例下调处理。



三、申报程序(涉及企业部分)



(一)企业申报。

1、申报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亲清余杭”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qinqing.hangzhou.gov.cn/yuhangplatform/)
在相应政策点击“申报”,逐项填报上传资料。
2、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请递交如下纸质材料:
(1)《余杭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发明专利证书凯发推荐首页和说明书复印件;
(3)专利形成的产品或服务的照片;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项目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6)近三年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承诺书(见附件3)。
3、请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至区财政局亲清在线(地址: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财税大楼一楼大厅 梅梦婷 89089821);
(二)区“亲清在线”服务中心(区惠企政策集中兑现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评审通过的项目涉及产品或服务上年度销售收入进行审计,各申报企业应予以配合。



四、项目受理



(一)时间:网上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纸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1日

(二)地点:余杭区“亲清在线”服务中心(临平东湖中路236号余杭区财政局一楼东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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